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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助理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17-02-28 信息来源:开云(中国)Kaiyun·官方网站 点击数:

各位老师:

 

根据《开云Kaiyun关于试行研究生助理导师制的通知》(浙理工研〔2015〕48号)文件精神及《生命科学公司研究生助理导师遴选办法》,即日起开展2017年研究生助理导师选聘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条件

1、拥护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,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,熟悉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,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、治学严谨、学风端正。

2、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;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工作一年以上。身体健康,能完整协助指导至少一届学术型硕士生。

3、 有适合培养学术型硕士生的在研项目,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加(排名前三)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。

4、具有较为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,了解本学科前沿情况和发展动态。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,其中至少1篇为SCI检索期刊论文。

注:其中1项授权发明专利(排名第一)按1篇核心期刊论文计,1SCI检索期刊论文可折算为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。

二、工作程序

申请人向公司提出助理导团队格申请,公司学位委员会审议,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推荐名单,推荐名单报校学位办审核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13月13日前,申请人将《生命科学公司研究生助理导师申请表》及相应佐证交至公司。

23月17前公司学位委员会审议完毕,将选聘结果汇总表报送至校学位办。

3、校学位办(研究生院)审核后初步定于4-5月开展岗前培训。

四、特别说明

(一)助理导师申请人原则上最多在两个相近的一级学科担任助理导师。

(二)今后公司教师申请担任硕士生导师,需具备研究生助理导师经历。

(三)助理导师的配备、考核、指导成果认定等事项按照《开云Kaiyun关于试行研究生助理导师制的通知》(浙理工研〔2015〕48号)执行。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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